根据证监会10月19日发布的《违规转让证券案件行政处罚实施规则》,此规定将于2026年12月1日起生效。该规则在第三至第六条中明确了不同类型的违规转让证券行为,以便根据其危害程度实施差异化的处罚。具体措施如下:
第一,对于危害性较大的原始股违规转让行为,将根据转让金额划分为三个处罚级别,分别为“0%、30%、50%、100%”。第二,对于在持有期限和卖出时间上违反规定的转让行为,处罚级别为“0%、20%、30%、100%”。第三,针对在卖出数量和信息披露方面的违规行为,划分的处罚级别则为“0%、10%、20%、100%”。第四,对于未按规定暂停交易而造成的违规行为,依据其危害性,可能适用“倍数罚”,罚款级别为“0、3倍、5倍、10倍”;若违法所得不足100万元,则适用“定额罚”,级别划分为“0万元、300万元、500万元、1000万元”。
此外,考虑到某些案件可能涉及短时间内的单向卖出,从而引发公司控制权的变更,对特殊严重情形将处罚1000万元至3000万元的罚款。同时,由于违规转让股票的危害性通常低于典型违规减持行为,规则中规定罚款金额上限不得超过相应情形下的处罚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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